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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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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管委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4年03月14日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度,光明新区管委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与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在严格执行《光明新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和《光明新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的基础上,新区各职能部门相应的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同时,对《光明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优化补充,并在市、新区网站上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布,取得良好效果。

  (二)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2013年,光明新区积极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推动新区政务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一是积极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除了“光明新区政府在线”作为新区的门户网站之外,新区13个职能部门开设了本单位的网站,将本单位的工作动态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二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坚持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相结合,明确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和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做到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连续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连续公开。

  (三)多形式加强内部监督。2013年,光明新区管委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导,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严格对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全面梳理总结,认真查找不足,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考核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加强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对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所有信息进行全过程电子监督,从技术手段上严格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新区行政绩效评估体系,以评估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大力推进新区门户网站建设。政府网站建设是新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的重要载体,是展示政府形象、公开政府信息、提供办事服务和与民互动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平台。2013年,新区对新门户网站平台进行了升级建设,优先建设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欠缺部分,加强网站基础功能建设,争取全年度的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成绩再上新台阶。同时,对新区门户网站以及各职能部门网站进行了定期的检查维护,及时修正网站维护存在问题,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各办事处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运用多种载体、手段和方式,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913条。其中通过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信息7565条,涉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业务、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资料手册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信息1958条,新区新闻中心播出《光明新区新闻》371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权利的重要途径。新区高度重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3年,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共收到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除有1件因不属于相关职能部门公开范围而不予受理的情况外,其他5件均依法依规、按时按质答复了申请人,申请人均表示满意,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深得群众好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2013年度,新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新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排版格式不规范,信息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维护力度有待加强,量化考核指标亟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完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登记和记录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抓好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如财政预结算、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行政收费等)民生领域内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和监督各项决策部署和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  

  3、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交流。要针对当前热点问题以及民生福祉领域的相关信息与相关部门加强业务交流,进行调查研究,积极稳妥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总结分析,形成典型案例,供新区各单位共同交流学习,共同探索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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