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2年度,光明新区管委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与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2012年,光明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光明新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明确了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规范了协调程序,从根本上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同时,建立完善“区、办事处、社区”三级一体的政务信息公开体系。一是对新区信息公开主体范围进行确认,明确新区各职能部门、办事处及社区作为信息公开主体,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能公开的绝不隐瞒。二是对在政务信息公开主体范围内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梳理,并征求了意见,提高了政府信息目录框架的完整性、合理性。三是对《光明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优化补充,并在市、新区网站上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布,取得良好效果。
(二)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2012年,光明新区积极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推动新区政务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一是积极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将学校、医院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信息公开主体,依法向社会公开入学、就医、就业等有关业务信息,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二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坚持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相结合,明确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和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做到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连续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连续公开。
(三)多形式加强内部监督。2012年,光明新区管委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导,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严格对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全面梳理总结,认真查找不足,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考核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着手建设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所有信息进行全过程电子监督,从技术手段上严格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新区行政绩效评估体系,以评估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大力推进新区门户网站建设。政府网站建设是新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的重要载体,是展示政府形象、公开政府信息、提供办事服务和与民互动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平台。2012年,新区启动新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对政务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从网站的架构、专栏设置、网上审批、政民互动等内容逐一分析研究,完善改版,使网上行政服务大厅系统管理和业务工作信息更新维护等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网站建设水平有了飞跃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新区以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为主,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公开栏及其他载体为辅,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91条。
(一)网络公开。据统计,2012年新区共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新增政府信息3470条,涉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统计信息、城市规划等多项类别。
(二)电子显示屏公开。在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各办事处触摸屏滚动公开各类信息,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28条。
(三)新闻媒体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资料手册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信息1293条,其中,在市级以上电视媒体播放新闻信息617条,新区新闻中心播出《光明新区新闻》362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权利的重要途径。新区高度重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2年,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共收到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除有1件因不属于相关职能部门公开范围而不予受理的情况外,其他4件均依法依规、按时按质答复了申请人,申请人均表示满意,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深得群众好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2012年度,新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新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检查考核工作措施不够完善;二是民意调查进行得不够,市民提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投诉收集得少,不利于工作的改进;三是信息内容不全面,多数部门比较注重办事类信息的公开,但是少数部门只公开了部分业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尚未提供业务办事指南,还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新区管委会将严格按照年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进行逐条梳理,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及时处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新区各单位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光明新区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全过程监督,从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2. 建设政务信息公开系统。新区管委会将着力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政务公开系统,建设重点落在投诉和意见征集的信息大循环体系以及政务公开考核体系,最大程度实现政府部门阳光运作,实现政府廉洁、高效、透明运行。
3.进一步突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扩大公开覆盖面。新区管委会将强化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覆盖面。着重推进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继续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丰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形式,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