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Document
光明新区管委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1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0年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内容涵盖2010年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0年,新区阳光办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努力推动《条例》在新区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基本形成,工作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根据《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光明新区信息公开规定》,理清了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之间的关系;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在2010年3月下旬印发《光明新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市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根据《光明新区信息公开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光明新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着重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了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意识,为全面做好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二)大力加强学习培训,深入推进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通知》要求,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实际工作问题,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其他单位学习调研,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新区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为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知水平,新区组织各局(办)、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针对各部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改进提高,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认真梳理公开目录,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2010年新区全面梳理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收集、整理了新区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同时根据市监察局对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监察工作的要求,协调深圳颖源公司开发新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上传功能模块;理顺并确定市政府在线网站上光明新区政务公开目录,按照目录要求收集公开信息并在市政府在线上公开。严格按照《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文件精神,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如收到深圳市北科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门户区北片区市政工程(38号路)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书》,在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后,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了该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加强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为新区市民所了解,新区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1.门户网站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深圳市光明新区在线”门户网“政务公开”专栏查阅新区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0年12月31日,“深圳市光明新区在线”门户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2条。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条。同时,门户网站还设立公告公示、新区新闻、政策法规等栏目对新区领导重要活动、会议、新区重大事件等及时向群众公开。对新区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事件,通过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

 

  2.新闻媒体

 

  新区积极通过电视和报纸刊发有关政府信息,2010年共在市级以上平面媒体刊登新区新闻信息3485条,其中《深圳特区报》刊登1062条,在市级以上电视媒体播放新闻信息401条,新区新闻中心播出《光明新区新闻》296期,深圳广播新闻频率播放新闻112条,宝安日报332期。

 

  3.其他形式

 

  在新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新区本级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等,供新区市民取阅。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新区共收到11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每收到申请要求,新区都在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内容进行了答复,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收费情况

 

  新区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新区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三、存在问题和2011年工作重点

 

  光明新区成立时间不长,与其他区相比工作上存在一定困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业务流程有待优化;二是小政府大社会,人手比较紧张;三是相关设施不够完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为此,2011年新区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工作力度

 

  2011年,新区将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体制,强化工作职责,落实督查考核措施,努力建立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切实推进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充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顺利

 

  新区实行小机构大服务的工作机制,人手相当紧张。阳光办仅有5名工作人员,担负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绩效评估、电子政务等工作,每人都是身兼多职,压力相对较大。2011年,我们将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争取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积极补充工作人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落实责任,推动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网络建设,完善相关设施

 

  此外,新区将继续加强网络载体建设,对新区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同时,加快二级网站的建设,不断完善网站配套设施,同时着重搞好内网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2010年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省市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些方面还不适应发展的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新区各单位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督促检查,严格把关,逐条逐项落实,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宽松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新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