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从聚增量、促转型、补短板三个方面入手,“真金白银”、真招实措,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品牌保护知识产权,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包括6部分24条具体实施意见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 1、培育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深圳工业百强等大型企业
  • 2、支持培育引进总部龙头企业
  • 3、支持工业大项目建设和大企业并购重组
  • 4、夯实核心制造基础
  • 5、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 6、支持企业上市

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 1、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 2、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
  • 3、完善创新成果承接转化机制
  • 4、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5、支持企业提升工业设计水平

三、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品牌保护知识产权

  • 1、推动企业质量品牌提升
  • 2、积极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 1、支持企业参与投资推广经贸交流活动
  • 2、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跨境电商)
  • 3、加大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

五、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 1、加快低端企业清理淘汰
  • 2、打造产业转型示范基地
  • 3、加大“工改工”改造力度
  • 4、鼓励社区发展高端产业

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 1、营造良好商业、旅游环境、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 2、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3、强化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统筹协调
  • 4、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

同时,作为深圳市新的经济增长极,新区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再一次加大了对创新主体、创新载体和创新项目的扶持力度。

  • 1、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实施意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项目设定了一些奖项,给予最高80万元资助;对新区企业、科研机构及事业单位建成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200万、300万配套资助;对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的新区企业,自国家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每年资助200万。
  • 2、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新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促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创客活动资助实施细则》,对众创空间创办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加速器、孵化器运营单位最高给予150万元的建设补贴;对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研发启动资助。
  • 3、吸引创新成果落地
    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的落户,为激活新区的源头创新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新区将布局产学研基地,搭建技术转移平台,加快创新成果落地。对于在新区孵化完成的企业将成果在新区实现产业化的、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支持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新区设立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落户新区的获得新区级以上创新创业创客大赛的获奖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其中,对符合光明新区产业政策导向的获奖项目,在新区主管部门指定的创新性产业用房、众创空间、孵化器内租赁场地进行正常生产运营达一年以上的,予以场地租金两年期、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租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