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市财政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备案核查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备案核查管理办法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