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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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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公安分局召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教育警示会
日期: 2017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光明公安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消安委“六类场所、十项必查”行动要求,结合光明公安分局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2017年12月15日下午,新区消安办牵头文体教育局和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在新区文化馆组织新区近300家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召开消防安全教育警示会。会议由消防监督管理大队防火中队邹鹏中队长主持。

  会前,光明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和六个派出所按分管辖区与公众聚集场所责任人签订了《光明新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义务告知书》,并组织参会人员观看近几年全国各地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经验教训教育片以及场所安全检查要点培训片。

  会上,首先由新区文体教育局执法大队金雄辉大队长通报近期该局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检查情况,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督促场所负责人、管理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场所管理,确保安全。

  最后,新区消安办主任陈朝晖同志通过剖析“盛妆百货”、“太平洋桑拿”、“舞王KTV”、“端溪酒店”等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公众聚集场所主要存在的火灾危险性,要求参会人员对照消防安全责任义务告知书相关事项,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义务,结合本单位(场所)特点,组织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电工等加强场所的排查,分析研判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员工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努力提升场所抵御安全事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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