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光明新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光明新区关于进一步实施“鸿鹄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前一阶段征求各单位意见基础上,对《光明新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下简称《办法》),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办法》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卫生计生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卫生计生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第三办公区609
联系人:黄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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