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12月廉租住房货币配租对象变动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8日,在此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并对投诉举报的有关内容认真调查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23416926。
附件:2017年12月份廉租住房货币配租对象取消名单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