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交通
1.加快推进光侨路(光明大街-新公常公路)市政道路工程。
2.东长路(塘明路以南段)建成通车。
3.加快推进广深港门户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4.开展公明富利路、文明路、料长线和姜长线路面养护及改造整治。
5.协调推进轨道6号线开工建设。
6.实施公明中心区公交和交通道路改善项目。
7.制定2013年新区公交线路优化调整方案。
二、教育事业
8.新区实验学校初中部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
9.光明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主体开工。
10.新增学位2230个,其中高中学位300个,初中学位1500个,小学学位430个。
11.创建21所普惠性幼儿园。
12.扶持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
13.发放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
14.完成白花学校新建项目选址工作。
15.完成凤凰小学搬迁项目选址工作。
16.完成新区外国语学校项目选址工作。
17.协调跟进市第十高级中学项目,力争早日开工。
18.大力实施“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
19.制定提升归侨侨眷新生代教育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20.规范民办学校及学前教育政府拨付资金监管工作。
三、医疗卫生
21.完成新区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地下室工程及部分主体工程。
22.完成光明医院扩建工程主体结构的70%。
23.推动新明医院开工建设。
24.促进免费婚前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常态化开展。
25.完成新区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完成光明医院纳入二级医院管理审批工作。
26.升级改造红星、长圳、合水口、甲子塘、白花、新陂头等6个社康中心。
27.完成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28.邀请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专家到光明新区坐诊。
29.依托光明医院技术条件,将光明计生中心和光明医院进行资源整合。
30.创新新区医疗卫生宣传和便民服务载体,推出“光明卫生”政务微博。
四、就业
31.实施“光明有爱”扶贫助困项目,接受帮扶救助申请。
32.开展新兴项目引岗,签订拿地企业、新兴项目引岗协议书、确立固定数量就业岗位。
33.全面推进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完成5-10家留学生企业招商入驻。
34.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帮一”援助,全年促进500人以上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举办“春风行动”等公益性招聘活动不少于22场。
五、食品安全
35.实施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生猪屠宰检疫和宰前瘦肉精检测,确保生猪入场检疫率100%。
36.加快建成龙门奶源基地。
37.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2%以上,生鲜乳、原料乳粉抽检比例不少于企业购入的15%。
六、保障性住房
38.年内供应保障性住房2850套,新开工建设1450套。
39.完成光明保障性住房配售,实现物管全面接管。
40.加快推进万丈坡、塘家拆迁安置房项目。
41.公明办事处保障性住房完成地下室结构。
42.公明钟表产业集聚基地配套宿舍开工建设。
43.高新东、高新西产业配套宿舍主体结构封顶。
44.完成低收入家庭住房分配工作,做好低保家庭的廉租房货币补贴发放。
45.加强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
七、文化建设
46.新区群众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
47.开展光明新区文化艺术中心前期工作。
48.开展“关爱行动”、“读书月”等精神文明重点活动。
49.整合社区文体项目资源,打造一社区一特色文体品牌。
50.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实现一社区一健身路径的目标。
51.开展千堂“文化惠民”系列活动。
52.依托两馆两中心、办事处及学校文化体育场所,搭建文体交流平台,至少开展百场群众文体活动。
53.新区公共文化场所举办50个免费开放日活动。
54.完成三级图书馆统一服务平台联网试点工作。
55.举办新区首届运动会。
八、环境保护
56.创建25个垃圾减量分类试点,积极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招标和建设工作。
57.新建5座移动垃圾转运站,加快建设25个垃圾减量分类示范点。
58.开展违法养殖清理整治巩固行动。
59.全面推进市容环境联合整治行动。
60.开展水和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完成高污染锅炉、家具企业等治理改造任务。
61.光明水厂(一期)工程实现通水。
62.新区污水支管网工程(迳口、翠湖、塘家、红星、甲子塘社区项目)完成工程量10%。
63.新区污水支管网工程(楼村、田寮社区项目)完成工程量100%。
64.光明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干管(二期)工程(五标)完成工程量100%。
65.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施工招标。
66.全面加快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
67.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LED灯具。
68.完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引导辖区企业积极申报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九、城市安全
69.新增视频门禁系统3000套以上。
70.加快建设电子防控网络,新增电子防控探头600个。
71.开展新区校园护卫行动。
72.完成合水口、玉律、东坑三个社区门禁视频试点工作。
73.完成10个试点社区安巡队长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74.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执行动态巡逻勤务。
75.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顿,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事故、火灾事故发生。
十、扶老助残
76.开展“联企助残”幸福提升活动,活动期间帮扶不少于10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77.开展楼村社区残疾人公益服务项目试点工作。
78.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配送,实现基本辅助器具免费配送率达100%,特殊辅助器具配送率达90%。
79.启动新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选址工作。
80.完成光明社会福利院前期工作。
81.发展新增慈善理事企业18家以上,开展1-2个新型救助项目或活动试点。
十一、社区服务
82.新建3-5个社区文体广场。
83.新建3-5个社区休闲公园。
84.升级改造3-5个社区景观道路。
85.对于基础相对较差的社区服务中心,完成服务场地改造、器具配置、设施完善等具体工作。
86.按照市统一部署,将社区家园网建设成集行政服务、公益服务和市场服务的社区服务平台。
87.新创建安全文明小区1个,提高升级小区3个,巩固小区1个。
88.加快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89.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行动,推进解决农城化人员社保缴纳问题。
90.加强新区社工人员培训,成立新区社会工作者联席会。
91.规范2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作,实现“六有”目标。
92.加快推进社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
93.开展新区人才工程,引进各类人才900人。
94.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正式挂牌运作。
95.实施出入境及户政办理服务改革,建设公明行政服务大厅、扩建光明行政服务大厅。
96.基本完成原光明华侨畜牧场历史遗留约100宗房地产的确权。
97.全面完成光明办事处辖区九家社区公司组建工作,推进原木墩等六个革命老村帮扶工作。
98.完成公明鹰山墓园生态化建设工程。
99.组建社区文体义工队伍,加强队伍的引导和管理。
100.在28个社区开展群众体质免费检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