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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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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工作计划
日期: 2017-12-01    信息来源:

  2018年,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为新区绿色新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创新“三资”交易工作新模式,实现“三资”交易新突破

  (一)开展“三资”交易标准化建设。根据“三资”交易工作特点,将不同类型“三资”交易流程模板化、标准化,建立《社区集体公司物业公开竞价项目操作指南》、《社区集体公司物业单一来源项目操作指南》、《社区集体公司小型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操作指南》、《社区集体公司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操作指南》、《土地合作开发、城市更新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操作指南》等一系列标准化模板文件,进一步提高交易质量和效率。

  (二)探索发挥“三资”交易平台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参与到新区旧工业区改造、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工作中,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交易规则,通过制定准入门槛等措施,使“三资”交易平台真正发挥产业导向作用,更好服务新区经济发展。

  (三)探索扩大“三资”交易范围。梳理总结物业竞价、小型建设工程类、土地合作开发类等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工作经验,并积极探索将集体资产服务与货物采购、集体土地参与城市更新等其他类型“三资”交易项目纳入平台,推动平台发挥更大作用。

  (四)探索与专业机构合作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强化与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专业机构的合作,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参与“三资”交易制度设计、流程优化、风险防范、服务咨询等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二、持续强化预选库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发挥预选采购效果

  (一)根据新区需要建设不同类型预选库。根据新区发展实际需要,探索建立多个不同类型的预选库,综合使用资格核准入围、综合评分入围等方式,进一步增加预选供应商数量,实现充分竞争,提高预选采购质量。

  (二)探索强化预选库的动态管理。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中心预选供应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进行评价,结合预选供应商项目响应率统计、具体项目合同备案、具体项目评价等信息,逐步建立预选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

  三、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评定分离”改革,进一步提升采购满意度

  (一)探索扩大适用范围。全面总结“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在充分征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将“评定分离”适用范围从家具、规划设计、课题研究三种类型扩大到其他项目。

  (二)优化评定分离工作流程。在评定方式、基本流程与市本级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新区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和细化市本级部分做法,进一步体现权责对等和全流程监督的原则。

  四、强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推进场地建设完善交易环境。按照《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设施和服务标准》建设要求,推进中心场地建设,完善专家休息室、监标室、展示室等功能分区,提高网络、监控、信息采集等设施设备标准,打造一流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根据机构设置情况,合理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将业务办理和业务监督分离,更好促进工作人员自觉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人员情况,合理配置人员,使每中心整体服务效能再上一个台阶。

  (三)进一步强化交易平台系统建设。定期梳理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现行模块,根据工作实际和用户体验优化升级系统功能及数据库,最大限度发挥交易系统的服务效能。同时按要求配合做好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相关工作。

  五、持之以恒推进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党建专题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廉政意识、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继续实施“能力倍增计划”。通过轮岗交流、培训学习、课题研究等渠道和手段,加强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培训和经验分享会,持续加强法规政策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应用,做到“学思行”并进。切实发挥好党团工青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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